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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st enterprise . Pursue innovation3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特急文件下發《關于加快構建畜禽養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和監管長效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快構建有效機制,進一步推進畜牧業轉型升級,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水資源環境安全。
強化屬地管理和聯防聯控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依法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盡快形成網格化管理、聯防聯控的工作格局,確保不漏一場、不漏一戶。所 有畜禽養殖場戶都必須做出承諾,切實承擔起*責任人的責任;鄉鎮政府和村級基層組織對畜禽養殖要逐場逐戶落實監管責任人員;農業部門要逐場逐戶落實技術 指導人員。
為防止病死豬被棄置于河道,《通知》明確提出,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全面推行“河長制”,明確所轄區域內河道水域監管責任人及職責。環保部門加強 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及時對畜禽交易市場、屠宰場、規模養殖場周邊和發現死豬水域的水體進行監測。各市、縣(市、區)必須在4月底前制定轄 區內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等具體辦法。
建立集中處理機制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監管、財政扶持、企業運作、保險聯動相結合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收集運行機制。
同時,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社會化服務組織、專業合作社等參與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專業服務。嚴格落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助政策,必須在今年4月底前落實到位。對養殖戶主動報告送交病死動物到集中處理廠(點)作無害化處理的,當地政府也要給予一定獎勵補助。
《通知》提出,對于年出欄生豬萬頭以上(或出欄家禽1000萬羽以上)的畜牧業主產縣,必須建立病死動物無害化集中處理廠,今年年底前完成項目立 項,明年6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其他縣(市、區)要在今年年底前完善畜禽養殖鄉鎮(村)的無害化處理池(窖)或收集點建設。沒有畜牧業主產縣的設區市,也 應于明年6月底前在畜禽養殖相對集中的地區建成一座以上區域性無害化處理廠。所需建設資金由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農業、環保、水利、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等部門要迅速行動,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不按規定處置、屠宰經營加工病死動物,以及不按規定處置畜禽糞便、亂丟病死動物等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違法搭建的豬棚,限定時間予以拆除。
《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畜禽養殖的禁養區、限養區制度,構建起畜禽養殖與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產業格局。杭嘉湖衢等養殖密集地區要按照“減量、提質”要求,加快推進適度規模生態化養殖場建設。
同時,加快建設新型畜牧產業體系,推動畜牧業轉型升級。通過大力培育新型畜牧合作主體,積支持規模養殖場抱團組建大型合作社,推進產業集約化、專業 化、組織化、社會化。大力推進標準化生態化規模養殖,重點加強存欄生豬50頭~100頭養殖場(戶)的排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